“奖优免补”政策更新农村地区生育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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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9:27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朱玉、刘晓莉)记者从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全面实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奖优免补”政策的实施引发了广大农民群众对“生育孩子为什么、多生孩子干什么、少生孩子有什么、养育孩子需什么、能为孩子做什么”的思考。不少家庭已开始由注重数量型向素质型转变,“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型生育观念在农村悄然兴起。
2003年7月,云南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暂行规定》,决定在41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给予“奖优免补”的奖励和优待。到2005年末,云南省人口出生率由17.9‰下降到14.72‰,下降了3.18个千分点。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评估,其中有2个千分点是“奖优免补”政策的直接作用所致。 据介绍,“奖优免补”政策的“奖”就是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而自愿放弃再生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业人口夫妻,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优”就是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升初、高中和省内高等院校时给予加20分优先录取;“免”就是免除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费、杂费、文具费,免除农业人口独生子女16周岁前家庭所承担的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补”就是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每人每年发给500元的生活补助。 据统计,从2003年8月至2006年9月30日,云南省共有46.9万户农业人口家庭自愿放弃再生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37.1万对夫妻领到了一次性奖励金;有17.1万人次领到养老奖励扶助金;有47万人次的中、小学生领到了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奖学金”;有4314名高考生、16400名中考生享受到了升学加分的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