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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受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9:43 金羊网-新快报

  大陆推出20项惠台农业新措施

  据新华社电两岸农业合作论坛17日下午在博鳌闭幕。受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交通部等部门的委托,中共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17日在闭幕式上宣布了一系列扩大和深化两岸农业合作的新政策措施。新政策措施涉及四大方面,共20项。

  其中大陆方面在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维护农民正当权益方面的新政策措施成为一大亮点。大陆将加强市场监管,对假冒台湾产地水果进行销售等行为进行处罚。

  惠台新措

  ●来园区从事农业合作项目的台湾农民,可依照大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简化园区台资农业企业在项目核准、企业立项、税务征收、检验检疫通关等相关审批办理手续,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经有关部门批准,四川新津、重庆北碚台湾农民创业园,上海郊区、江苏昆山和扬州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正式投入运行。

  ●对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进口,在原来允许输往福建的基础上,增加允许输往广东汕头。

  ●进一步完善台湾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包括可以享受沿线省级人民政府制订的“绿色通道”通行费优惠政策和通过沿线收费站设置的专用“绿色通道”优先通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严格区分“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对以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假冒台湾产地水果进行销售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侵犯台湾农产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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