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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亿万富翁撞死人找司机顶罪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0:01 石家庄日报

  本报上海讯上海一名身家近亿的林姓富翁,在造成一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后,让司机穿上自己带血的上衣顶罪,最终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批准逮捕,并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还要附带民事诉讼。

  今年8月12日晚22时,一辆越野吉普车在上海中环线一地道内爆胎停下,车上的3名男子下车到尾部查看情况。此时,一辆黑色丰田疾驰而来,一头撞上了越野吉普,站在吉普
车后的两名男子被撞入吉普车底,另一名男子则侥幸逃过一劫。事故共造成一死两伤。

  一名25岁自称姓陈的男青年主动上前承认他就是丰田车的司机。但让人疑惑的是,这名“肇事”司机虽然衣服上沾有血迹,但其脸部和手臂等处并没有明显的伤痕,身上的衣服明显不合身;且既答不上伤者的去向,也讲不出前胸的血迹从何而来。当警察将他带去验血时,他马上供认是替老板顶罪。

  据陈某交代,真正的肇事者是其老板林某,自己所穿衣服是老板肇事后换给他的。林某今年41岁,经营3家大型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工艺品、家具、建材以及百货业,资产近亿元。当时,陈接到林某电话后赶到公司,林某称自己刚刚喝了酒,车子出了事情,让陈某快点把衣服换上,到现场去处理事故。

  陈某称,以为只是一般的碰擦事故,于是主动向警方承认自己就是肇事司机。直到听到人亡的消息后,陈某担心自己会因此遭受牢狱之灾,才说出了真相。

  警方认为,林与陈换衣服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肇事责任,在主观上存在故意,其行为构成了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警方认为,事发时,林某的车并没有超速,而发生故障的越野车在高架路抛锚后没有设立警示标志,人员随意站在高架道路上,林某只需承担事故的次责。即使林某在事发时喝过酒,也就是对半责任,林某最多就是经济损失无法由保险公司承担。而现在因为林某选择了肇事逃逸,选择了冒名顶替,则要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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