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揭发嫖娼”,他敲诈“老总”屡屡得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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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1:15 新华网 | |||||||||||||
新华社上海10月17日电(吴红兰)一名男子以短信、电话等方式与一些单位的“老总”联系,声称要揭发他们的嫖娼行为而敲诈钱财共计5万元人民币。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敲诈勒索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法院还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 钱某是江苏来沪人员。一天,他发现电话簿黄页中有一些企业法定代表人、厂长、
屡屡得手的钱某不肯善罢甘休,不间断地向其中几名被害人连续发出威胁短信,要求他们继续为其汇款。于是,部分被敲诈的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2006年4月,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06年8月,检察机关以被告人钱某犯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发表评论:用户名密码匿名 查看评论放大字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