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方面问题影响社会和谐 中共强调不断化解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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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6:1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8日电 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新华社今天受权播发《决定》全文。《决定》说,新世纪新阶段,中国面临的发展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这一重要文件指出,目前,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 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 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 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 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 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决定》要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相关专题: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