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指出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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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7:24 中国新闻网 | |||||||||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新网10月18日电 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决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 《决定》并强调,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要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要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决定》说,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新华社今天受权播发了约1.6万字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这一《决定》全文。 相关专题: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