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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扰民伤人 最高罚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0:46 法制晚报

  养狗扰民伤人 最高罚500元

  本报讯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保定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保定市养犬管理办法》,将依法对市区内狗患进行集中整治,宠物狗扰民、伤人的,主人将可能受到最高500元的罚款。

  目前保定市成立了市区狗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安、城管、卫生、民政、财政、工商等部门将和宠物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站一起,联合对狗患进行统一治理。

  《保定市养犬管理办法》对养犬人的遛狗行为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规定每天早上7时之前、晚上8时以后为遛狗时间,交通主要干道禁止遛狗;遛狗必须由成年人牵领,同时携带《宠物防疫合格证》和《养犬登记证》;遛狗时必须携带清理犬粪的用具,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放任动物伤害他人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明确规定,驱使犬只伤人的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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