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拖欠农民工工资 市建委又出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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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2:28 法制晚报 | |||||||||
防拖欠农民工工资 市建委又出新规定 本报讯(记者 陈斯)市建委又出新规,以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将于12月1日实行的《关于工程建设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增设了劳务分包付款保证担保和劳务分包履约保证担保。
据介绍,有一些建设单位不愿承担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责任,只把办理保证担保作为领取施工许可的手段。还有一些施工单位出于迎合建设单位或减轻自身资金压力的心理,配合建设单位走过场,取得施工许可后就各自撤保等。 市建委在该规定中增设了劳务分包付款保证担保和劳务分包履约保证担保两个新的担保品种,以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同时,还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实行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承包履约保证担保、劳务分包付款保证担保和劳务分包履约保证担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