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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荒唐讨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4:05 新闻晚报

  □陈浩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汕头市发生了一宗令人啼笑皆非的“追血”事件。一位男士在自己生病的妻子需要动手术可能需要用血的时候,接受了医生的建议到血站无偿捐献了200毫升血。但是,当他的妻子手术顺利完成没输血就康复之后,他竟然要求拿回自己已献的血,令采血站不知如何处置才好。

  病妻康复丈夫追讨献血

  今年9月上旬,汕头市潮南区一名妇女住进了汕头市中心城区某医院的妇产科。经过诊断,医生决定要为这名女患者动手术。

  考虑到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大出血,那就需要给其输血,医生在手术前几天动员患者的丈夫无偿献血。

  9月10日,患者的丈夫来到市中心血站金新南路采血点,献了200毫升血液。血站也按相关规定当即给他颁发了《无偿献血证》。几天后,女患者很幸运地完成了手术,不需要输血。

  然而,人们万万没有想到,在女患者康复出院后,她的丈夫竟立即向医院和金新采血点追讨自己已献的血,并扬言:“我献的血我老婆用不着,我得要回来,拿给朋友用或是扔了都好!”

  没有先例血站面临尴尬

  面对献血者的“追讨”,医院和金新采血点的工作人员感到愕然,继而耐心地做着解释工作,劝说献血者把此次无偿献血当作一次“健康储蓄”。因为根据《献血法》

  的规定,献血者本人今后的临床用血将可以享受免费的权利。可这名莽汉就是听不进去,反而“理直气壮”地说:“我献的血凭什么要给别人用!”

  这一意外事件使该市中心血站面临尴尬:一方面,血液虽为献血者所有,但他既然已经无偿捐献了,血液的管理和处置权就应该归血站所有;另一方面,如果按照献血者说的办,那么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由谁负责?

  “纠纷”难解献血意识待提高

  无奈,汕头市中心血站负责人只好多次打电话给献血者,反复解释不能销毁血液的原因,并邀请他到血站当面进行沟通。

  有市民认为,造成这起“追血事件”的根本原因还是一些公民无偿献血意识淡薄和对科学用血认识的不足。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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