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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出台规定 今冬不准擅自停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6:35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0月18日讯(记者 赵志斌 杨大威)淄博市人民政府确定从今年起,对淄博中心城区热源企业的供暖蒸汽实行统一调度管理,确保百姓过一个“暖冬”。在今天召开的淄博市供热工作调度会上明确规定,今冬将执行停止供热审批制度,严禁供暖企业擅自停止向用户供热的行为。

  蒸汽统一调度

  “在淄博中心城区现有供热面积中,由热电厂提供热源的达627万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60.29%,上述热源蒸汽的稳定供应,对于保障正常的供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淄博市在对热源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将对中心城区热源企业的供暖蒸汽实行统一调度管理,严格执行热源分配计划,确保热源能够持续稳定供应。

  淄博市人民政府要求,当出现寒冷天气或汽源单位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要按照“压电保热”、“压工业保民用”的原则,及时按要求调整蒸汽供应量。供暖期间,各企业要将每天的供汽参数情况上报供热主管部门。

  据了解,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淄博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大成热电有限公司、张店钢铁总厂等单位承担着2006年至2007年采暖期淄博中心城区的蒸汽供应。

  严禁擅自停暖

  记者了解到,在供暖期间将执行停止供热审批制度,严禁未经供热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向用户停止供热的行为。当出现设备故障或其他影响供热的情况时,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供热管理部门。淄博市还将制定供热应急预案,提高供热安全性。

  同时,实行供热日报制度。供热开始后,各供热企业每天17:00前要将供热运行情况及煤炭储运情况进行统计,由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汇总后上报淄博市政府和省建设厅。

  “为了提高城市供热能力,今年淄博市又新上了一批供热工程。”今天,淄博市各家供热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距正式供热还有近1个月的时间,但他们已开始对所有的供热设施进行运行前的维护、保养,保证供热设施运行良好。

  另外,从今年开始,淄博市还将对供热企业的供热服务质量、用户投诉率及处结率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对社会评价好、群众满意率高的单位予以表彰;对供热效果不好、服务质量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曝光。受通报的企业不得参加全省“诚信企业”评选,并降低供热经营许可证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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