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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会长:输台大闸蟹"致癌说"人为制造前后矛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23:35 中国新闻网

  

行业会长:输台大闸蟹"致癌说"人为制造前后矛盾

  10月19日,台湾“卫生署”表示,从昆山阳澄湖水产公司进口的大闸蟹验出含禁用致癌物质硝基喃代谢物。对此,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会长杨维龙予以了坚决反驳。与此同时,昆山当地已组织多个部门对此事件进行彻查。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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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17日发函称大陆输台大闸蟹中检出致癌物质硝基呋喃代谢物残留,江苏省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会长杨维龙表示,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在9月18日已对该批次大闸蟹检验合格放行,随后又出具了书面证明,而29天后同一部门却又抛出“致癌说”,两者前后矛盾。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卫生署”食品卫生处10月18日表示,9月16日运抵台湾的一批629公斤大陆大闸蟹,被验出含致癌物质硝基呋喃代谢物残留,运营商为台北昆山阳澄湖水产有限公司。

  对此,杨维龙1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台北昆山阳澄湖水产有限公司是一家台湾水产公司,专营昆山市水产公司养殖的“水中仙”牌大闸蟹。今年已从昆山输入8个批次共2570公斤阳澄湖大闸蟹,每个批次不仅具有大陆检验检疫部门发放的合格证明,台湾“卫生署”委托“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也都核发了合格证书。

  9月29日,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对后来被宣称检出“致癌”物质、批号为204C5064997的中华绒毛蟹出具的检验证书显示:“依《输入食品查验办法》抽批查验方式,符合。”但到10月17日,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新竹分局却发函称,这一批次大闸蟹被检出硝基呋喃代谢物残留。

  杨维龙说,根据鲜活水产品即检即放的国际惯例,活水产品只要检验合格即可放行,发现问题也应当在3日内通知送检方,送检方可以申请复检。但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在29天后的10月中旬忽然推翻自己的检测结果,此时复检已经不可能。“这是在人为制造‘无头公案’,很不严肃。”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至10月12日,经昆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的出口大闸蟹共10批,其中到台湾8批,韩国2批。这些批次的出口产品,昆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起捕、装箱、封运过程均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各项检测结果均合格,符合有关大闸蟹出口标准,其中硝基呋喃代谢物的量低于0.5ppb(十亿分之一)。

  (来源:新华网,记者姚玉洁徐寿松蔡国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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