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狂魔邱兴华昨日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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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02:20 新闻晨报 | |||||||||
昨天下午,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16”特大杀人案案犯邱兴华当庭宣判:邱兴华因杀人案、抢劫案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审判结束后,邱兴华当即被押出法庭,但他表示将上诉。 2006年6月18日至7月2日,被告人邱兴华与其妻何冉风先后两次到陕西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其间,因邱兴华擅自移动道观内两块石碑而与道观管理人员宋道成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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