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称被强奸 男友勒索6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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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02:2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王建辉 为您报道 一青年女子自称一张姓男子要强奸她,便找来男友向该男子勒索现金6500元。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女子及其男友有期徒刑和管制。 在法庭上,青年女子杨某称,今年3月12日晚,她到张某的店内,想让张某给自己找个工作。张某拿来一瓶白酒,两人喝完后,张某将她抱上了床,并脱她的裤子。她拼命挣扎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及其男友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院一审判决杨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杨某的男友犯敲诈勒索罪,判处管制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