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街市、卡拉OK和酒吧等场所明年起全面禁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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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1:18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驻香港记者 张军勇):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19日通过了讨论多时的《禁烟条例草案》。根据该条例,从明年一月起,香港的食肆、办公室、学校、巴士总站、医院、街市、卡拉OK和酒吧等场所,将实施全面禁烟。 除上述地点外,禁烟的规定也涵盖其它室外区域,包括医院的室外区域、所有学校的室外区域、公众泳滩、泳池、湿地公园,以及扶手电梯。
条例也禁止在烟草的封包上,展示可能具有误导或欺骗成分的描述字眼,规定烟草产品的封包上必须以图片方式展示吸烟有害健康的忠告。 据悉,香港特区政府还将会向来港的游客发放信息,提醒他们不要在受禁烟法例规管的地方吸烟。 目前,香港大部分的室内公众地方均已被列为禁烟区。根据有关规定,在禁烟场所吸烟最少将被罚款1500港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