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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称湖南经视记者"无证采访"、"恶意捏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6:47 国际在线

  红网长沙10月19日讯(记者 肖雄)19日上午,永州市新田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就湖南经视记者被打、被强抢摄像机一事作出正面回应,称经视记者在采访肖楚程“溺亡”案时系“无证采访”、“态度傲慢”,有关事实“纯属违背做人良知的恶意捏造”、“颠倒黑白,造谣惑众”。就此,记者将进一步与糜亮、葛利联系,详谈“新田之行”。

  以下为新田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对糜亮、葛利在新田的活动情况、有关单位处
事经过等情况的说明(全文):

  关于省经视台无证“记者”糜亮、葛利到新田县采访情况的说明

  2006年10月13日,湖南经视直播都市频道《都市一时间》工作人员糜亮、葛利带司机未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受新田县毛里乡中学死亡学生家长肖德钊私人邀请,来新田县进行采访。14日下午,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得知消息后,出面接待和主动配合采访,直到当晚三人离开新田。回到长沙后,糜亮、葛利二人到处发帖,声称在新田采访期间遭到所谓殴打、采访受阻拦,却没有任何被打的证据和有关受伤的司法鉴定,纯属是违背做人良知的恶意捏造。现将二人在新田的活动情况核实如下:

  一、关于无证记者 “采访”的情况

  2006年10月14日下午2点多钟,接到县殡仪馆有人要求拍摄本县毛里乡中学死亡学生遗体的电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郭飚、新闻宣传室主任刘岳彬、县政法委副书记周石林、纪检员朱建军马上赶到殡仪馆接洽,并主动向糜亮、葛利示明了身份。当问及二人身份时,拿话筒的糜亮只说了句“我们是湖南经视的,我姓糜”,便没了下文,更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介绍信或名片,且态度十分傲慢、不友好。

  在这种情况下,周石林副书记等人仍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如实回答了他们的全部提问,并提出:如有任何疑惑可到县公安局采访相关办案人员。下午3点半钟左右,新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龚永斌等正在办公室整理案卷。县政法委副书记周石林、纪检员朱建军带着糜亮和葛利走进刑侦大队办公室。周石林副书记向大家介绍:“湖南经视台来了两名记者,来采访毛里中学学生死亡事件。”糜亮和葛利就直接提出了解毛里中学学生死亡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学生死因,并在这个时候,二人已经私下拍摄了办公桌上别的侦察卷宗材料。

  根据糜亮、葛利二人的要求,龚永斌如实详尽地将毛里中学学生死亡事件作了介绍,说明根据法医鉴定和送检情况认定这名学生是生前溺水死亡。此时,糜亮和葛利二人又反复要求查看尸检照片,龚永斌耐心地向他们解释:“公安调查的内容和尸检照片有一定的保密性,你们没有任何身份证明,是不能随便拿给你们看。如果是上级有关部门要查阅,我们随时可以提供,加之事先你们没跟我们联系,我们的法医下乡去了,现在拿不出照片。”于是,龚永斌向同来的周石林副书记询问:“他们是跟我县哪个单位联系的,有没有相关证件?”周回答说:“我们也不清楚,当时他们在县殡仪馆拍摄镜头,我们也是接到殡仪馆的电话后,才去接洽的。”龚永斌当时就询问糜、葛二人是哪个单位的?有什么要求?请你们出示记者证或介绍信。

  在无奈的情况下,二人才磨磨蹭蹭拿出两张没盖公章的“湖南经视出入证”,并承认确实未持有记者证,也没跟上级及我县任何单位联系。糜亮说:“我们如果跟你们联系了,还能够采访到什么东西吗?”为进一步核实他们的身份,在场的人请他们提供经视台的办公电话,以便确认。但糜、葛二人态度十分傲慢:“要查是你们的事,不关我们的事!”

  鉴于二人无法证实自己的记者身份,对公安干警多次好言相劝置之不理,他们仍用摄像机、手机拍摄了许多属保密内容的镜头。龚永斌警觉起来:“你们没有记者证,也没有介绍信,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证件,我们有权拒绝你们的采访。并且桌上的侦察卷宗都具有保密性,不能拍摄,请你们把拍摄的卷宗资料删除。”

  然而,二人没有删除资料,迅速离开了办公室,又在公安局大院内进行拍摄。周石林、朱建军随即跟着走出了办公室,再次要求他们将在办公室拍摄卷宗的资料进行删除,对方不肯。龚永斌于是将摄像机、手机扣留,我县公安干警将他们的资料删除。期间,并没有任何动手打人的事情发生。

  二、关于善后处理的情况

  事件发生后,县委宣传部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确认二人的真实身份后,立即委派副部长郭飚、部新闻宣传室主任刘岳彬、县广电局记者王雨松负责协调和处理。王雨松、刘岳彬先后赶到三人休息的鼎丰宾馆与他们商谈,但糜亮、葛利置之不理,糜亮说他已经与中央电视台取得联系,他有一个亲戚在中央电视台任要职,答应焦点访谈明天派一个14人的采访团来曝新田的光。

  18点15分,郭飚赶到鼎丰宾馆大厅,首先表示歉意,热情地邀请他们吃晚饭。并诚恳地说:“如果你们真的在这里挨了打,马上送县人民医院作全身检查。核实情况后,严肃处理。”但声称被挨打的糜亮、葛利二人始终不作回应。其后,县公安局派干警送来了摄像机、手机。糜、葛二人在王雨松的协助下,对摄像机、手机进行了检查,发现没有损坏的情况。二人将摄像机、手机收了下来。

  在郭飚、刘岳彬、王雨松多次邀请下,20点05分,6人来到饭店晚餐。进入包间不到5分钟,县公安局政委邓菊生、副局长骆海兵即时赶到,亦先表示歉意,提出送糜亮、葛利到人民医院检查身体,其次是按照二人的要求安排有关人员接受采访。但糜亮、葛利二人未置可否,起身向司机要过车钥匙,外出一个多小时才返回。(期间,郭飚、邓菊生、骆海兵、刘岳彬、王雨松以及经视台司机一直等候着,并多次向经视台询问二人的电话,以便联系,但始终无法联系)。

  21点40分,晚饭后,再三挽留未果,糜亮、葛利二人坚持要回长沙,而且态度傲慢,不理智。郭飚一行仍坚持礼仪,礼貌地送他们上车离开新田。

  我们认为,糜、葛二人无证采访违反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 “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工作必须持有新闻记者证,并应在新闻采访中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新闻记者证持有者从事新闻采访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二人被公安局依法拒绝采访后,又不顾事实真相,在媒体上大肆捏造事实,颠倒黑白,造谣惑众,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完全违背了作为新闻人的职业道德和做人的基本原则。

  中共新田县委宣传部

  中共新田县委政法委

  二OO六年十月十八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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