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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全员聘用制雇用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7:50 深圳晚报

      我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推行全员聘用制雇用制

      ■将尽量减少人员分流■两次竞争不上岗将被低聘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市卫生局、市人事局昨日联合召开全市卫生系统医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入实施阶段。市卫生局局长江捍平表示,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将“尽量减少人员的分流”,在分配制度上将“给各单位充分的自主权”。

      改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我市卫生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改革人员管理方式,将人员由身份分类管理转变为职位分类管理,按需设岗开展医疗事业单位职位分类工作;二是改革选人用人方式,在全市卫生系统所有医疗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任)制或雇用制;三是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以岗定酬实行职员职位绩效工资制。

      两次竞争不上岗予以低聘

      全市卫生系统各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及业务科室领导的选拔任用,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的聘任将采用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方式进行(区属医疗事业单位按所属区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类职员的聘任,市卫生局直属单位按医、药、护、技及其他类别,按一定比例决定聘任期满考核末位落聘数额,并根据聘任期满考核量化结果决定落聘人员名单。空出的专业技术职数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聘任专业技术人员。落聘人员可以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重新获得聘任;仍没有获得聘任的,予以低聘。市卫生局副局长陈育民强调,应聘卫生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规定的资格条件,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应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工作,已在卫生技术岗位的必须转岗。

      工资差距控制在3.5倍以内

      对于分配制度改革,江捍平表示,各医疗事业单位对工资分配享有自主权,改革“要体现差距,但不宜过大”。为避免工资水平差距过大,实施方案量化规定,职员同一职类最高职位工资标准与最低职位工资标准之比应控制在3.5倍以内。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今明两年转为职员雇员

      市人事局局长王敏表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从卫生系统开始,紧接着是教育系统,我市现有320多家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将在今明两年全部陆续转聘为职员或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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