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国企民企不应有歧视性政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2:23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谭柯 实习生 余音潼)市人大代表、重庆市高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彭应吉认为,政府部门在对待国有和民营企业时,应该一视同仁,不应有歧视性政策。 当记者和彭应吉谈论起“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话题时,彭应吉联系自身所在的行业谈起了感想:“执政为民,是个大范围,‘国营’、‘私营’都是服务的对象,不应该有区分对待。”
据彭应吉介绍,他是重庆第一个投资公交的私营企业,2000年,他买了52台车进行公共交通运输后,加快了私营公交的发展,到2001年,全市民营公交汽车达到3100辆。彭应吉认为,政府部门在对待私营企业时,一要做到政策透明化,力争把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转变职能部门歧视非公有制经济的观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意识,使这次活动更深入地开展下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