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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出台两个《办法》促进民营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3:02 深圳商报

  着力扶持“六个一批”良策破解“三大瓶颈”

  宝安出台两个《办法》促进民营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不久前刚刚结束的宝安区四届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未来五年“实现民营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飞跃”的宏伟目标,昨天下午,宝安区委、区政府召开
全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动员会,对加快全区民营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进行具体部署和总动员,并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和《宝安区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办法》。

  宝安区新出台的两个《办法》,将扶持对象由过去较单一的民营工业企业扩展到商贸、旅游、教育、医疗、文化、房地产、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其中重点扶持自主创新、循环经济、外向型以及现代服务业民营企业,财政扶持力度更是明显加大,“十一”五期间,区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科技研发资金以及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资金等,加起来每年有1亿元以上用于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两个办法》将着力扶持“六个一批”:一是集中力量和资源,打造一批有技术、有品牌、有实力的产业或行业“旗舰”企业,建立百强民营企业库;二是扶持一批自主创新型民营科技企业,使之做强做大;三是扶持一批循环经济型民营企业;四是扶持一批从事现代服务业经营的民营企业;五是扶持一批能“走出去”的民营企业;六是扶持一批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民营中小企业。

  针对民营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中面临的用地、融资、人才等“三大瓶颈”,两个《办法》给出了“破解良策”。为了解决用地瓶颈,宝安区将加快实施旧工业区厂房再造、产业置换,提升园区的整体品质,鼓励处于创业期的自主创新型企业在园区内孵化成长,鼓励把符合条件的旧工业区改造成民营创新产业园区。为破解融资瓶颈,多渠道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区财政将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投入力度,区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每年将安排4000万元,用于民营企业的贷款贴息、信用担保、资助、补贴和奖励等,加大区科技研发经费的投入,重点扶持自主创新型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同时,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通过财政注资、社会融资和引进外资等多种渠道扩大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的担保能力,帮助中小企业获得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此外,区财政将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民营企业融资辅导培训。为破解人才瓶颈,两个《办法》决定实行人才引进准入制、备案制,简化人才引进手续。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训工程”,鼓励优秀人才到宝安创业。对在科研、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奖励,对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级人才给予专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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