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护死刑二审案件证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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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3:04 京华时报 | |||||||||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 四川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近日出台《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若干意见》,保证出庭证人及司法鉴定人的人身安全及经济利益。这是司法机关首次明确对证人保护问题做出要求。 新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干扰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证人和鉴定人因出庭作证产生必要费用,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为核实真相,法院认为需要侦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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