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燃气供热、地热拟“明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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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3:29 新京报 | |||||||||
低保户补贴由区财政报销,军烈属、孤寡老人将酌情减免 本报讯(记者刘建宏)从顺义区市政管委了解到,该区拟将燃气供热、地热进行“明补”。目前,顺义区城区燃煤供暖实行的是企事业单位每人每平方米6.8元的“明补”。 据顺义区市政管委负责供热的陈科长介绍,顺义区城区从2002年起进行供热改革,
针对军烈属、孤寡老人,供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取暖费进行减免。对于自谋职业的部分人,供暖费由自己全部负担。 目前除燃煤供热外,还有燃气供热、地热等。关于地热、燃气供热顺义区尚未出台相关补贴标准。陈科长说,如果北京市没有统一规定,顺义区将制定补贴标准。她表示,此事目前正在讨论中。 从北京市市政管委了解,北京市10个郊区县除了昌平、通州、门头沟、顺义,其他郊区县为北京市供暖体制改革试点。据了解,各试点郊区县具体做法不一样。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对应的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名词解释 “暗补”改“明补” 由单位统包、个人无须缴费的福利供暖方式将逐步变为家庭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但采暖费用将通过多渠道筹集,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各级财政、单位用于职工供热采暖的费用作为供热采暖补贴由单位直接向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变“暗补”为“明补”,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