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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会强调切实保证贯彻实施《监督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7:11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小燕)昨日下午,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情况汇报,强调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监督法》法律内容,统一思想,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切实保证《监督法》得以贯彻实施。

  省委常委会由省委书记俞正声主持。罗清泉、杨永良、杨松、宋育英、苏晓云、周
坚卫、苗圩、郑少三、刘勋发、潘立刚参加会议,王生铁、邓道坤、敬大力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贯彻落实《监督法》,有利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全省上下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施《监督法》关键点,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人大监督。

  会议强调,全省各地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针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行使监督权力的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要始终明确人大监督的目的,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要切实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监督法》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会议要求各地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宣传及相关法规和工作制度的清理、修订、调整等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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