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部":赵建铭停职案移送公惩会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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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7:37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0月2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教育部”人事处指出,昨天接获台大医院所提事证及移付惩戒书,审酌赵建铭所涉违失行为,符合“公务员惩戒法”规定,同意该院及台大的要求,已转给公惩会处理。 据报道赵建铭九日提出复职申请,经该院临床医学伦理委员会等讨论,以赵的行为违反法规及该院医疗人员规范,并与院内核心价值“正直诚信”抵触,违失行为情节重大,
据悉,“教育部”强调,“教育部”身为台大主管机关,只负责转公文给公惩会,结果由公惩会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