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枪指人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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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7:4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19日,记者从陕西商洛市检察机关获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以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已侦查终结,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等9项罪名,对何奇等10名被告移送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何奇、党军宏、李建锋等人,以哥们义气为纽带,以实现各自的经济
经查,1997年,何奇由山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调至城关派出所任所长后不久,利用其特殊身份与他人勾结在一起,以开办歌舞厅为掩护,组织20多名女青年从事卖淫活动,谋取非法利益。2002年4月28日,姜某因办砖场资金周转困难,借了何奇5万元高利贷,2个月后因无钱清息,超了3天被罚款7.2万元。李建锋、姚金鹏用大马刀、钢筋棍对姜某威逼,并以注射药物进行恐吓,逼姜某共归还高利贷本息及罚款67万元。2003年4、5月间,姚金鹏先后4次用何奇的资金给武某借了15万元高利贷,借款到期后,李建锋、姚金鹏二人以注射药物使其“丧失性功能”相威胁,敲诈武某31.5万元。其追债手段凶残恶劣,何奇甚至曾用手枪指着姜某的脑袋追讨高利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