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涉黑第一案”主犯终审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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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8: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 曾在广州火车站、广州芳村花卉市场横行一时的周广龙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涉黑组织一案,20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判处主犯周广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案被称“广州涉黑第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广龙自1999年以来,为了非法控制、垄断广州火车站、广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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