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机”贼自首被从轻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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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8:01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黄瑞莉孔华)两名装运工伙同公司驾驶员偷卖公司192台洗衣机脱水电机,收赃者后因良心不安主动投案,三名公司内盗也相继投案自首。日前,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这三个偷“机”贼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收赃的案犯也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汪某、崔某同在合肥荣事达电机有限公司做装运工,黄某为公司货车驾驶员
考虑到四人是主动投案,且平时表现较好,案发后又积极退赃,法院从轻作出了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