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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机”贼自首被从轻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8:01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黄瑞莉孔华)两名装运工伙同公司驾驶员偷卖公司192台洗衣机脱水电机,收赃者后因良心不安主动投案,三名公司内盗也相继投案自首。日前,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这三个偷“机”贼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收赃的案犯也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汪某、崔某同在合肥荣事达电机有限公司做装运工,黄某为公司货车驾驶员
。去年8月底,汪某、崔某在公司仓库搬运电机送往荣事达总厂,趁着没有人,两人商量偷卖公司的电机赚钱,两人一拍即合后便从仓库搬了46台脱水机电机装上黄某驾驶的货车,并明确告诉黄某想“搞点钱”,也想分点余利的黄某当即同意了。电机转而被崔某以35元每台廉价卖给了在合肥市阜阳北路卖洗衣机配件的唐某。此后三人又先后三次从公司仓库搬走电机私卖。到9月下旬,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汪某等三人共偷了192台电机(价值7753元),得到的6000余元被三人分掉。

  考虑到四人是主动投案,且平时表现较好,案发后又积极退赃,法院从轻作出了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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