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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海上缉私签订协作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8:49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21日讯 (通讯员 陈梅艳 刘频 记者 陈林胜) 昨日下午,厦门海关缉私局分别与汕头海关缉私局、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签订了海上缉私协作办法。此举将提升闽南粤东海域和厦门-金门海域海上缉私整体作战效能,形成打私“大合力”,进一步净化海峡西岸进出口环境。

  根据协作办法,厦门海关缉私局与汕头海关缉私局、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
支队分别建立层级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警力协同查缉制度,定期交流海上缉私基本情况,分析海上走私特点规律,研究海上打私具体问题,制定海上打私对策措施。同时,根据闽粤结合部和厦金海域海上打私需要,厦门海关将分别与汕头海关缉私局和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缉私专项行动,并实施海上打私协同配合演练。三方还将加强情报信息和海情线索的及时互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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