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珮云在云南考察时强调理顺管理体制做好红十字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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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9:53 云南日报 | |||||||||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珮云在我省考察时强调,要加快理顺州(市)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步伐,深入做好红十字会工作,为构建平安和谐云南作出应有的贡献。 10月9日至16日,彭珮云一行在省政协副主席、省红十字会会长陈勋儒陪同下,考察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保山市的红十字会工作,出席了云南省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
彭珮云充分肯定了云南省红十字会在省委、省政府关心与支持下,在救灾、救助、救护,参与禁毒防艾工作和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她指出,云南自然灾害频发,经济发展滞后,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比较多,禁毒防艾任务十分艰巨。大力发展红十字事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平安和谐云南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云南省一部分州市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州(市)、县级红十字会的干部队伍、工作条件和救助实力薄弱,制约了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希望云南尽快理顺州市两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使红十字会能够按照社团的性质和运行机制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逐步把红十字会工作落实到基层。县一级应区别不同情况,积极探索,逐步推进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在条件还不具备的地方,应争取先有专人、有经费,能够依照红十字会法和章程开展工作。 彭珮云强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这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红十字会应当配合政府做好人道救助工作,为社会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公平正义。希望云南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红十字会的支持、资助、保障和监督,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的作用。云南省红十字会要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克服困难,努力开创红十字会工作新局面。 马玉龙 (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