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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实名制”推行遇坎 无人理睬安全隐患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0:53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南京房价不菲,对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租房是个很好的选择,不必承受按揭还贷的压力。不过租房也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麻烦,其实不仅租房者如此,房屋出租方和房产管理部门也被因租房产生的一些矛盾而困扰。

  房客:怕麻烦带来的麻烦

  和记者相识的张灵刚工作一年,在石头城附近租了一间房子,怕麻烦的她和房东没有签合同,交了半年的房租费住了进去。房东是个精明人,自己带全家搬到7楼的阁楼住,把100多平方米的房子隔成5个独立的房间和一个共用客厅出租。张灵花了500元租到其中一间,其余房间有情侣租的,也有男女生单独租的。租房约定是半年,可没想到这半年成了不停与房东交涉的半年。

  搬进来后,张灵发现住在隔壁的小情侣男生外出工作,女生在家闲住。到了晚上,打算在客厅看看电视的张灵发现,客厅成了小情侣亲密的天地。张灵请房东向情侣提点意见,房东说客厅是共用的没办法。住了一段时间,细心的张灵就发现共用的唯一洗手间锁有了问题,为此上楼告诉房东要求修理,房东答应了,可过了一星期也没见换锁。终于有一天张灵正用厕所,啪的一声门开了,正抬腿跨进门的男生也愣在了门口。心烦的张灵回到房间,想起几起烦心事,决定提前搬出,但1500元押金房东就是不肯退一分。

  房东:“租子”得来不易

  不久前,市民陈先生正在新家午休,突然就接到几个电话,原来是老房子的楼下邻居不知怎么查到自己的号码来“投诉”:“你家的水都发到我家来了。”刚挂电话不久,妻子的电话也打来了,说是出租的房子发了水灾,邻居都到社区投诉去了。陈先生急忙赶到现场,打开房门,水漫了出来,地板、冰箱什么都泡在水里。按陈先生的话说是:“还以为我家新开了游泳馆呢。”

  来不及“欣赏”这一幕,陈先生奋勇地趟过水,冲到洗手间关掉了惹祸的水龙头,然后就是一下午的抢救。天黑了,房客终于回来。“我忘记关水龙头了。”小伙子很不好意思,他说:“该赔多少赔多少,这是我的错。”想到他还算诚恳,而且租的半年期还没到,陈先生放心地离开了房间。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陈先生打小伙子的手机发现关机,赶到出租房一看,房客的东西全拿走了。因为当时房子是挂到网上,房客自己来联系的,陈先生只知道他姓什么,其他信息一概不知。算下来,虽租期还有两个月,但两个月房租才1000多块,陈先生可赔了不少。

  房产部门:来登记的房东很少

  记者从南京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到,房屋租赁应到相关部门登记、实行实名制。《房地产法》也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同时根据《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因此房屋租赁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备案。

  据了解,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毕。但房产部门透露,目前,真正登记的非常少。很多业主都这样一个观点:房子是自己的怎么折腾都是自己的事,不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制约。

  物业:业主实名登记执行难

  龙江某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李主任告诉记者,前年,小区只有100多户居民,将房屋出租的居民不多,为了保证其他业主的安全,这些房东都及时到物业登记,当地的派出所也做了不少善后工作。二期、三期业主入住后,出租房子的居民多了,但来登记的却越来越少了。李主任认为问题主要出在业主身上的,现在业主的维权意识加强了,但他们在观念上也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房子是个人财产,是自己住还是租给别人与其他人无关。李主任表示,其实把房子出租,多少都会影响小区内居住的其他居民的生活,人员的流动性大了、背景相对更复杂,也会给管理带来不便。他们也曾经通过贴通告的方式,通知业主和承租方办理登记手续,但没人理睬。

  中介:签好合同可避免矛盾

  昨天记者在华侨路某房屋中介,了解房屋出租中避免矛盾的诀窍。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主和承租人一定要签署相关的实名制合同。他说,在办理房屋租赁手续时双方都要小心,一定要房主本人或者他人带着委托书到场,同时要携带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等原件;房客则携带身份证原件,与房东一起共同签署相关合同,这样一旦引起纠纷,也有据可查。现在有很多人习惯网上租房,双方也不签署合同,留下不少后患。

  律师:实名登记保障双方利益

  对于在不执行实名制登记条件下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的袁律师表示,租赁双方如果不签订合同,不到房产部门登记让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对于房客来说,如果双方不去登记,就不能知道房屋的真正拥有者,碰到“二房东”甚至“三房东”,正常的租期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至于房主,不去房产部门登记,对房客的身份就不够了解,万一房客利用出租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有可能受到损害。所以严格执行实名登记等手续,对承租方和出租方来说,都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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