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扬州评比“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1:12 扬子晚报

  本报扬州电近日,扬州市劳动局、总工会、经贸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比活动,以此形式促进企业尊重职工合法权益,履行法律义务。

  据了解,企业首先须经过职代会评议,职工对劳动关系和谐状况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才可报名参加该评比。评比标准共为10大项,包括劳动合同制度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工会、职代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实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决定机制,社
会保险参保率达96%以上,重视安全生产和企业文化,本年度内无劳动监察处罚案件,财务管理清晰,能够吸纳一定数量的下岗职工,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等。获评企业可在吸引人才方面获得一定优势。(张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