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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自发旅游被山洪吞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1:30 今晚报

  新华社南宁10月20日电 (记者王立芳)湖北省石首市21岁的骆某参加自助游,在露营时被山洪冲走死亡,骆某父母将组织者梁某及一同出游的陈某等12人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12名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及精神抚慰金20万元。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该案。

  今年7月,骆某等人响应网友梁某的召集参加自助游。7月8日,骆某等13人乘车前往
广西武鸣县两江镇赵江,晚上在一裸露的河床上扎帐篷露营。第二天7时左右,赵江突发山洪,熟睡中的骆某被山洪冲走,不幸遇难。

  骆某的父母认为,此次出游的组织者兼领队梁某未持有任何经营旅游业的合法证照,亦未考虑7月正值雨季等气候灾害等因素,且夜晚未安排人员守营,以致险情发生时没有及时发现。作为同行的被告,由于处于同一团队,他们之间应形成一个相互关照、相互救助的义务关系,然而他们竟无一人告知骆某紧急撤离。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导致骆某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

  各被告在庭审中坚持认为自己对此次事件的发生不存在主观过错,无违法行为。造成骆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山洪灾害,属于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被告组织自助游的行为并非营利行为,原告与各被告之间也不存在合同关系。原告的诉请是基于道德义务规范而非法律上的义务规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

  据了解,我国目前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对民间自发组织的户外自助游活动进行规范。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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