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岁以下儿童家长每年要接受4次以上育儿指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1:35 新华网 | |||||||||
上海市教委等12个部门日前制订《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6年-200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在未来3年内,全市3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每年都要接受4次以上有质量的科学育儿指导。 除此以外,上海还规定到2008年之前,全市98%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都能够就近接受3年学前教育。
上海的目标是到2008年全市80%的幼儿园能够达到教育部或上海本地的建设标准,其余幼儿园幼儿活动室人均使用面积也不得小于2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基本能够满足儿童活动的需要。此外,上海的幼儿园保教人员还将实行持证上岗。 (记者季明)据新华社电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