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经验受到高度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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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6:00 深圳晚报 | |||||||||
全国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在我市举行 深圳立法经验受到高度关注 本报记者丁荡新报道昨天上午,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第22次会议在深圳五洲宾馆开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贯彻落实中央
来自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厦门、宁波、深圳等15个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出席了昨天的会议。 据了解,15个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进行了新的探索,以立法推动改革创新,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监督法以及立法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和经验,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和关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创设了鼓励改革创新的制度,确立了法制对改革创新的推动引导作用,为改革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针对当前发展中遇到的土地、人口、资源等瓶颈问题,制定了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专项立法,适应了深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使“速度深圳”向“效益深圳”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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