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小钱损失七八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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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1:2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0月21日讯为了逃避保价费,方小姐将贵重物品夹带在衣服当中托运,不料却失窃,损失七八千元。由于没有凭证,投诉无门,方小姐懊悔不已。 前几天,一直在深圳工作的方小姐想换个工作,回到济南父母身边,于是把自己的电脑、相机、衣服等物品全部整理好,准备找物流公司打包运回济南。为了保险,她选择了一家同以前单位打过交道的物流公司。为了节省保价费用,方小姐把价值七八千元的相机、
20日,托运的货物到了济南,方小姐不在家,她的父母便代她签收了。晚上方小姐回家一看,发现装衣服的箱子被人打开过,箱子的密封胶带都是重新贴上去的,当检查自己托运的东西时,发现相机等贵重物品全都不见了。“很明显,东西被人翻过了。”方小姐气愤地告诉记者,原本放得很整齐的衣服全部被人翻乱了。她打电话给物流公司投诉时,对方却解释,箱子被翻可能是由于原来密封不严,途中发生物品掉落,工作人员又重新打包密封。但是,对于方小姐提出的贵重物品赔偿问题,对方却告知,由于她没有进行保价,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本无法对其赔偿。 现在,方小姐很后悔,为了省小钱,却白白损失了七八千元,等于花钱买了个教训。 记者 孙晓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