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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头号黑老大改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2:20 舜网-济南时报

  前后历时5年,经历了一审、上诉、重审、再上诉、二审,备受关注的广州头号黑社会“老大”的命运20日上午终于有了结果,周广龙黑社会案经广东省高院终审后在广州中院公开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等多项罪名,判处周广龙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30万元;核准第二被告柳述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第三被告邹立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上诉人被宣告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黑帮长期盘踞广州火车站

  来自黑龙江省的周广龙原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以拉行李包为生,后来在火车站强收保护费起家。在激烈的争抢客源、货源的过程中,周广龙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有意识地拉拢一帮人,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与人争地盘、斗殴、强行拉客、强占搬运市场。其后,以周广龙为首的犯罪集团逐渐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随着其“势力”的壮大,该组织发展到以暴力手段垄断货运路线。

  从2000年2月开始,周广龙见芳村区鲜花货运市场利润可观,又以暴力、威胁手段对岭南花卉市场的鲜花货运业务进行垄断经营,从中收取保护费获利。在垄断过程中,周广龙等人对在岭南花卉市场做鲜花货运的符××、肖××等人,分别实施恐吓、殴打、泼流酸等一系列手段,强迫他们和自己进行交易,并迫使他们退出经营。致1人重伤,1人轻伤,3人轻微伤,其中,花卉市场的杨永华,被硫酸泼中,造成身体二度烧伤,容貌毁坏(重伤,五级伤残)。

  以周广龙为首的黑社会团伙,穷尽心思,设立各种名目,疯狂敛财。破案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仅周广龙个人的财产就达160余万元、汽车5辆、房屋4套。

  一审判死 重审还是判死

  2001年11月,周广龙黑社会案开庭审理,2002年8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广龙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周广龙身犯五项罪名,被判处死刑。被告人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的决定。

  经过新一轮的审理,广州中院认为,周广龙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2004年11月26日,广州中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广龙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柳述清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邹立杰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被告被分判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周广龙等人仍然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在其上诉状中,其称自己做正当的生意,并无领导黑社会组织的行为,只参与了部分故意伤害的行为。

  终审定音 死刑改死缓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广龙自1999年以来,为了非法控制、垄断广州火车站、广园路客运站等处的行李搬运、非法“拉客”、货运等市场,牟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成立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五联公司”,该组织的骨干成员柳述清等人欲垄断芳村花卉托运市场而成立了“勤国耀发公司”。依托这两个“公司”,该组织成员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5人重伤10人轻伤,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周广龙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依法应判处死刑,但鉴于其在故意伤害杨永华犯罪中,未参与整个犯罪的具体策划、实施过程,故依法酌情从轻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万元。

  现场直击 重重护卫押载“黑老大”

  20日早上8时40分左右,8辆警车排成长队伴着警笛声呼啸而来,装载着“黑老大”的囚车在重重护卫之下开进了法院大门,法院大门两边站着数名警察守护,从囚车依次走下的被告人都头蒙黑布,让人无从辨认。

  9时20分左右,周广龙拖着沉重的脚镣第一个迈步而出,与两年前相比,周广龙显得苍老了很多,体态有些发福。其后的23名被告人在法警的带领下鱼贯而入,有近10名被告并没有身着囚衣。原因是经过经过5年的漫长诉讼,部分被告人已刑满获释。

  宣判直击 周广龙听判大喊“有意见”

  一审判决时,由于被告人数多,法官用了整整4个钟头才读完判决书。这次二审由于认定的事实和一审一致,法官没有重读事实部分,而是直接切入分析和判决结果。当法官念到周广龙被判死缓时,“死里逃生”的周广龙竟然没什么特别的反应,看起来十分平静。问其对判决书的意见,他竟扬起头,响亮地回答:“有意见。”

  辩护律师 二审周广龙已没钱请律师

  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马克东主任是周广龙的辩护律师。宣判结束后,记者采访了马律师。马律师表示对法院的这一改判已有心理准备,并不感到特别意外。

  据悉,周广龙一审、重审时都是委托马克东代理辩护。到了二审阶段,曾经日进斗金的周广龙已是穷途末路,没钱请律师了。出于维护被告人的权益,法律规定死刑犯必须有辩护律师,没钱委托的,由法院指派。就这样马克东又成了周广龙二审的指定辩护律师。

  家属声音 “心里高兴,不过还不服”

  宣判结束后,周广龙等人被法警押出法庭,他们的家属则守候在法院的大门口,等待运送他们的囚车出来,以便再见他们一面。

  周广龙的姐姐也挤在人群中,在她的脸上却看不出一丝喜悦。“他改判了我们很高兴,但没做过的事情不能算在他头上。”周广龙的姐姐表示,家里人都觉得周广龙没有组织黑社会,对于高院的判决他们仍然不服。当记者问其会不会申诉时,她点了点头。

  本案焦点 为何改判周广龙死缓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此案后认为,周广龙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依法应判处死刑,但鉴于其在故意伤害杨永华的犯罪中,未参与整个犯罪的具体策划、实施过程,故依法酌情从轻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周广龙的辩护律师说,周广龙的改判关键在于在硫酸毁容一案中,周广龙只是指使柳述清用暴力手段对付被害人,并不知道其具体做法,一审判死刑是量刑过重。(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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