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卖假被判照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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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2:4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李力)陈先生在商贸中心购买的3个索尼记忆卡经检测有一个为非索尼产品。陈先生将商贸中心告上法庭,要求退款并赔偿。前天,丰台法院判决支持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今年4月21日,陈先生在商贸中心购买了3个索尼记忆卡,其中一个无法使用。此后,陈先生将记忆卡送往索尼服务中心进行维修,得知该记忆卡并非索尼产品。陈先生认为,
法院认为,商贸中心卖给陈先生的记忆卡并非索尼产品,已经构成欺诈。商贸中心除退还已经退货的陈先生货款3150元外,还应赔偿陈先生3150元。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李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