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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新版合同不等于马上实施一手房现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3:03 深圳商报

  【本报讯】一套用于规范一手房现售行为的新版《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将于11月1日正式启用。日前,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深圳市工商局联合公布了新合同文本。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称,这并不意味深圳将马上实施一手房现售。

  相较“预售”房屋的方式,“现售”方式可以避免货不对板、延迟交房等诸多矛盾。在不久前深圳刚刚批准的《深圳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中,一个引人注目之处便
是,逐步推行竣工验收后销售的“现售”模式。

  据介绍,此次出炉的新版“现售”合同文本主要依据的是今年初深圳刚刚修订过的新版“预售”文本,规范内容大大多于此前的旧版“现售”合同。它最大的一个特点便是,将现行房地产法律法规中有关双方权益的条款直接引入新版合同,并尽可能减少了现行现售合同中限制业主权利的条款。

  经仔细阅读新版“现售”合同,记者发现,合同在维护市场双方利益的倾向方面,更侧重于保护购房者利益。例如,规定了开发商擅改容积率及规划设计为违约行为;共用设施转让后权益归业主;房地产交付文件须明确;延期办证要付违约金;将保修内容列为合同条款等。“新版合同的推行,主要意图是对现在市场上的现售行为进行规范。”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李纬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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