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领导视察江宁区法院工作 对工作提出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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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11:13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天,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植和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刘捍东等一行来到江宁区法院视察,并就基层法院工作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提出了要求。 省高院领导和市领导一行首先来到位于江宁与安徽省交界处的丹阳巡回法庭,详细翻阅了法庭台账和接待记录,并旁听了“假日法庭”正在开庭审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在此后举行的座谈会上,公丕祥说,根据党中央和省委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法院工作如何结合实际,为构建和谐江苏提供司法保障,值得认真研究和细心思考。 公丕祥强调,法院工作首先要以科学发展为前提,依法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通过法院对案件的审判或调解,营造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其次,诉讼利益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法院工作要切实维护老百姓正当合法的诉讼利益,切实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加强审判监督和管理,完善司法救助体系和方便老百姓参与诉讼。公丕祥还要求法院工作要把有效解决纠纷、加强队伍建设和优化司法环境等落到实处。 市领导也对我市基层法院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