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作案60起窃贼获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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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12:15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杨克元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8个月内入户盗窃60余次,价值达13多万元,在奉贤南桥地区被称为“江洋大盗”的福建青年鲁强,日前被闵行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万元。帮助其销赃的四川少女贾某,被以销售赃物罪惩处,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2月至9月间,鲁强携带扳手、手套、手电筒等作案工具,33次窜至奉贤区南桥
法官提醒,一是要针对地区盗窃的常发态势,小区应加强保安和增加巡逻,严格车辆进出登记制度,增设、加固防盗门窗。二是小区居民对陌生可疑人员要有所戒备,共同关心小区的治安。三是要规范小商小贩的经营,加强二手市场的收购、回收、典当的管理,杜绝销赃渠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