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农产品检测可罚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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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1:12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丁华艳报道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在全国正式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一旦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除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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