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最短1天审结 法官可到家中办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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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1: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重庆10月22日电 记者余继军报道: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推行民事案件速裁制度的暂行规定》和《关于民事案件庭前调解的指导意见(试行)》两项便民制度,全市基层法院对简单民事案件的审理将大大提速,案件审结最快可在一天内完成。 据介绍,在一审的民事案件中,案情简单的民事案件占70%以上,此前最快也要1个月才能审结。根据《规定》,速裁的案件程序将更加简化,不仅答辩和举证期限大为缩短,
为尽可能方便市民,《规定》还提出,当事人可与法官约定审理的时间、地点。不管是上班时间,还是节假日,也不管是法庭还是其他场所,法官都可以前来办案。 如果速裁案件在审理中出现重大复杂的案情,当事人可申请转为普通程序,法官也可主动转化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