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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宸桥派出所《不欠薪协议》创全国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5:37 都市快报

  记 者 严 峰

  本报讯 前不久,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评出了100名优秀共产党员,其中杭州市公安局有两位民警获此荣誉。拱墅区公安分局拱宸桥派出所民警朱金祥就是其中之一。

  朱金祥获得这个称号绝非偶然。

  拱宸桥派出所近年来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王和声、朱金祥,全省规范执法先进个人郦杲,杭州市劳动模范朱红骏等一大批先进个人。30年来,拱宸桥派出所先后50余次被评为省、市区各类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3次、三等功7次,所在街道连续13年被评为杭州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拱宸桥派出所民警三十年无违纪。

  这些年来,拱宸桥派出所共推出了20多项特色服务,其中与辖区建筑工地签订《不欠薪协议》,更是创了全国先例。

  《不欠薪协议》已被杭州市档案局收藏。

  建筑工地多,是拱宸桥辖区的一大特征。以往每到年底,因欠薪而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常有发生。

  2003年底,拱宸桥派出所通过与街道办事处沟通,决定和街道综治办一起,跟每一个建筑工地签一份《不欠薪协议》。

  拱宸桥辖区的10多家建筑工地,都与派出所和拱宸桥街道的综治办签订了这份协议。

  协议规定,建筑工地项目部要及时向街道综治办和派出所汇报工程进展和工资发放情况。项目部要及时督促各班组及时发放务工人员的工资,工程完工的当天必须发放完毕。

  三年来,拱宸桥辖区未发生一起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拱宸桥派出所还规范了“十上门”制度:未破案件要定期上门回访;查获的赃款、赃物必须上门送还;对见义勇为的群众必须上门感谢;居民身份证必须上门送到本人家中;群众求助必须上门服务;治保人员生病必须上门看望;邻里发生纠纷必须上门调解……

  这种服务意识已深入拱宸桥派出所31位民警的日常行为当中。

  今年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民警王新月巡逻时,看到一小伙子睡在一条小路边,身上什么都没盖。王新月叫醒他,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姓谢,安徽人,21岁。

  王新月将他带回派出所,给他倒了一杯热茶。经查,小谢前不久偷自行车被其他派出所处理过。王新月问他对今后有什么打算。小谢说,刚来杭州是想找工作的,但到处碰壁。现在没打算了。

  王新月留小谢在派出所住了一晚。第二天,又带着小谢去一家建筑工地,老板同意留下小谢当杂工,每月600多元。小谢连向王新月鞠三个躬,保证再不做丢人的事了。上个月,小谢又打来电话,说因为表现好,老板让他学做泥水工了,每月工资升到了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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