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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行-有问必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7: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张女士:我在乐山有个商铺,前段时间我打算转让,和买家谈好就收了对方1000元订金,现在我又不想转让了,请问律师我可以把订金退给买家,自己保留商铺吗?

  律师回复:如果在收钱时,写的是“定金”,则双倍退还;若写的是“订金”,则
退还就可以了。

  廖女士:离婚后,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但房产证上写的是前夫的名字,如果我不去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以后会不会有麻烦?

  律师回复:建议双方最好去办理房产更名过户手续。(黄利琴樊英)

  今日值班律师: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陈燕律师

  本报“律师随行”栏目

  服务热线为86613333、8651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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