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交通高峰期占道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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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7:4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0月22日讯 (记者文刚特约记者陈世清)针对海口某些单位在上下班道路交通高峰期,擅自占用机动车道,或挖掘施工,或浇花修草,人为造成交通堵塞的情况,海口市交巡警支队今天发布公告,严禁交通高峰期占道浇花或挖掘施工。 公告称,除紧急抢险、抢修等特殊情况外,严禁在交通高峰期占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实施浇灌、修整、养护花木,悬挂、摘取灯笼、条幅等行为;严禁在交通高峰期占用
严禁时段: 早上7∶00-8∶30 中午11∶00-12∶30 下午17∶00-1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