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驾驶客运车辆两次超速将被集中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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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0: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公安部要求,各地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建设、交通、安监等部门,对一年内驾驶客运车辆两次以上超速行驶、一次超员20%以上或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营运驾驶人进行集中教育。 “从过去5年看,客运车辆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占全部特大事故的64.1%。”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日前召开的电视电话会上用这一数据证明说,这次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刘金国指出,10月底前,要与建设、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同组织客运企业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状况、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从业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车辆营运;对虽然取得从业资格,但屡次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客运驾驶人,要监督所属企业对其调离岗位,不允许继续参加营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