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含强险费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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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0: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保监会官员21日表示,火车票含强制保险费属不合理规定。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21日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的“中国财经法律论坛•2006”上,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表示,鉴于我国目前各地和各行业发展不平衡,可以考虑把
杨华柏还认为,现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应该修改,火车票中有2%属强制保险费,旅客的保险金额,一律为每人两万元。这是强制保险属不合理规定。他说,该强制保险不是由保险公司办理,而由铁路部门主管和具体办理,且保险金额已远远达不到受害人的赔偿要求,结果引起了一些行政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