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符号是推销员记事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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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0: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潇湘晨报》报道,湖南浏阳、长沙一些小区相继出现许多神秘符号,居民百思不得其解。事发时,浏阳警方初步断定这些符号是盗窃团伙踩点所留(本报曾作报道),但经深入调查,警方得知这些神秘符号是推销员(上门发布小广告者)的记事符号,目的是为了接受推销商的检查。 警方介绍,自10月8日市民发现神秘符号以来,浏阳城区先后发生5起盗窃案件,有
“符号是我们发小广告时留下来的。”一男子给办案民警打来电话,称某公司请了12个人在浏阳城区发送小广告,神秘符号是发广告的人所留。李某是该公司聘来发广告的,他在发小广告时喜欢画“√”。李某说,为了查看他们是否将广告传单散发到居民家中,推销商要求广告员在居民门前画上记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符号)。发广告的12个人都有自己的符号,因此便出现了多种符号,而类似日期的阿拉伯数字显示的是发送广告的时间。 经过调查,警方证实该公司在浏阳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合法手续。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推销员的行为与市民的恐慌只是一种法律上的行为结果偶合,推销员在市民住房上任意涂画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处罚。同时,对于广告发布单位未经审查擅自或超越范围发布广告的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广告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