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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15项新政预计年内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2:29 乌鲁木齐晚报

  旨在启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今后凡是以投资为名侵占国有资产、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将国有资产贬值的等行为都将受到制约。10月20日,市国资委规划处负责人表示,针对国资监管的15项新政的起草工作已完成,预计年内可出台。

  据了解,这15项新政涉及企业薪酬管理、经营业绩考核、企业清产核资等内容。目前较成熟的有《国有企业监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薪酬管理办法》、《战略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8项制度,其余7项还需经过反复讨论与修改。

  在即将出台的15项新政中,让企业领导人敏感度数攀升的是薪酬和绩效制度,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是兑现企业及其领导人薪酬的主要依据,但确定薪酬不是业绩考核的唯一目的,是通过薪酬的激励与约束,来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和意图。

  市国资委规划处负责人说,15项新政旨在启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帮助、指导、监督企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对企业进行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履行出资人职责,保证国有资产投资安全。

  责任编辑:张瑶

作者:管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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