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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城:判刑10年罪犯因病取保13年竟未被收监(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3:13 新华网

  怀疑看守所曾收贿

  经调查并无此情况

  杨育丰未被依法收监一案案发后,听说此案的人无不怀疑其通过行贿阳城县看守所有关工作人员达到取保的目的,从而逃避服刑。晋城市检察院监所处办案人员说,就连他们
刚接到阳城县检察院的汇报时,也曾怀疑到这个问题。但经过后来调查,这些猜测都被否定了。

  杨育丰被逮捕前,其家庭经济状况就十分拮据。被取保后,家中经济条件极差的他,因无力前往大医院接受治疗,只在一家私人诊所住了一年多院。

  1996年后半年,能干一些轻体力活的杨育丰,开始为别人送牛奶。此后,他又因其摩托车送牛奶时被车撞了一下,休息了半年多后才在邻村的一家砖窑找了份工作谋生。

  晋城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回忆,案发后他们曾前往杨育丰家,杨家的现状可以用“家徒四壁”来描述,连一台像样的电器都没有。

  “杨育丰被取保时的病情,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不符合取保条件的,但是目前,杨育丰的身上仍留有许多‘坑洼’,有的部位连肌肉都没有,几乎就是皮贴骨头,由此可以看出他当年在看守所内患病时有多么痛苦。”晋城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说,经过仔细调查,他们已经彻底排除了杨育丰贿赂看守所工作人员的可能。

  原看守所所长现已70岁

  检察机关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晋城市检察院在督办杨育丰未被依法收监一案时,阳城县看守所1993年在职的9名工作人员已全部退休,其中一人已经去世,一个瘫痪在床,而当年的看守所长,现已是七十高龄的老人了。

  “我们在查办杨育丰未被依法收监一案过程中没有遇到任何阻力。”晋城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说,通过仔细调查,他们发现涉案的原看守所长在任期间对工作还是很负责的,曾经荣获省级劳模荣誉。翻开阳城县看守所当年的值班记录,好多都是他亲自填写的。

  ”只要是我的事,我都承认。“阳城县看守所原所长在接受调查期间,态度特别诚恳。

  晋城市检察院监所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的调查情况来看,杨育丰被判刑10年却直到13年后才被收监,这完全是阳城县看守所原所长疏忽大意所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杨育丰被取保时,阳城县看守所就应为其发放“释放证”,然后还应把其交给所属地派出所加以监管。二审判决下达后,阳城县看守所即应对其收监,如果执行不了,看守所应该把执行通知退回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但是这一系列程序都被阳城县看守所忽视了。特别是阳城县看守所原所长于1994年退休时,也没有和下任所长交接有关杨育丰的有关手续,以至于时至今日,检察机关都找不到杨育丰的“释放证”在哪儿。

  “虽然阳城县原看守所长在任期间的工作被大家广为认可,此案的发生对其个人的打击也非常大,但出了这么大的纰漏,法律对其也是无情的。”晋城市检察院监所处办案人员说,检察机关将依法对阳城县原看守所长提起公诉,追究其法律责任。(陆祁国 来源:山西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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