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盼"立院"通过"阳光四法"与修"集游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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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3:52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0月2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为改善肃贪防腐大环境,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今天表示,“阳光四法”已成为国民党在“立法院”本会期的推动主轴;国民党也支持“集会游行法”在本会期尽速通过修“法”。 据报道,马英九上午主持内湖垃圾山清除工程动土典礼,针对媒体询问台北高雄两市选情,马英九表示,“会努力胜选”;他也强调,将在“立院”全力推动“阳光法案”“
他表示,国民党已把“政党法”、“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政治献金法”及“游说法”草案“阳光四法”,列为“立法院”本会期推动主轴,希望“阳光四法”能改善肃贪防腐大环境,否则只是针对陈水扁一人,环境没有改善,以后还会有别人会出现同样情况。 马英九指出,推动的“阳光法案”中,对贪污调查将明文规定,一发现不明来源财产且数量很大,就可视为与贪污有关的收入。 此外,他说,应修改“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一方面对恶意隐匿财产加以重罚,同时在动态申报部分,也要求有价证券及不动产异动,都应在最短期间申报,让外界了解财产移转情形,让公务员财产申报更透明。 针对“集会游行法”修正议题,他强调,国民党将会主动修“法”,让集会游行更符合“宪法”规定。他表示,已有“立委”提出“集游法”修正案,国民党支持在“立法院”本会期尽速修“法”通过,让集游申请由“许可制”朝“报备制”方向修改,减少不必要的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