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要修正岛内“游行法” 改为“报备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4:27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0月23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国民党在台“立法院” 这个会期要积极推动“阳光四法”。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表示,国民党也会积极推动修正“集会游行法”。 据台媒介绍,台“倒扁总部”申请集会游行,从“围城游行”到“天下围攻”,台北市长马英九身兼国民党主席的双重身分,面对“执法”问题,承受相当大的压力。马英九23日表示,国民党会在这个台“立法院”会期,会积极推动修正“集会游行法”,大方向是
台媒指出,一旦修正了“集会游行法”,任何团体不需经过许可,只要“报备”就可以“合法”集会游行,马英九说,提出这样的修正案,是要让岛内集会游行更符合“宪法”里规定的精神,而他也希望能够在台“立法院”这个会期通过。(季水) | |||||||||